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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期收到的帳單裡,附了一張信用卡權益內容變更的通知



取消回饋紅利點數:透過繳學費平台繳交學費、公共事業代繳、基金代扣、各項費用(換發汽機車行照、交通違規罰款、電信費用)


原本每季三個月中任兩個月有刷卡紀錄且消費金額大於10元者,可獲贈紅利點數500點,全年最高可獲得2000點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↓
換成每季三個月中任兩個月有刷卡紀錄且累積消費金額達10,000元(含)以上者,可獲贈紅利點數500點,全年最高可獲得2000點


其他還有循環利息計算方式變動、帳單逾期手續費提高,且以後逾期會上聯徵


看一看就覺得舊規定還真是佛心來的(感慨)
新規定也只是從佛心變成合理
幸好當年年輕不懂事時第一張卡是辦慶豐……不然我聯徵紀錄一定很難看;;

慶豐的信用卡10元就有一點紅利積點,而且終身有效。雖然是家相較之下比較弱小的銀行,我還是頗愛用它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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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Hollysis / 海鷗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